盛盈

写文即毕业

文言和白话

20161101

 

起先是因为参加了两个翻译比赛。或者再往前推一点,上了两个翻译课。做英译汉翻译作业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没法好好地组织中文,写出来的句子总觉得怪怪的,也就是俗话说的翻译腔。用现代汉语翻译的时候句法很容易地就被英文给带跑了,也总是写出来不大符合汉语习惯的长句子。我现在写课程论文,或者有些严肃一点的读书报告,也都容易犯这些毛病。于是我觉得,翻译嘛,要用最纯正的汉语来表达,那也只能选文言文了。

然而让我写文言文又是另一种赶鸭子上架。毕竟只是上课时学着读,也没有过写作训练,甚至现在还能背出来的篇目也扳着指头就能数完。但又觉得,自己毕竟读了那么多年文言文了,基本的句式和用词还是会的,那么试一下也无妨。然后翻着翻着,竟然觉得也挺顺手的,有些语法现象,从英语到现代汉语要转一下,从文言文到现代汉语也要转一下,但直接从英文翻到文言,却不需要转。具体的例子一下子想不起来。只想到一个和词汇有关的,英文里有一个词,both,作副词用,现代汉语里没有可以和它对应的单个副词,勉强意义可通的有“双双”,可这个词有一定的语义色彩,不是所有场合都能用的。但是文言文里就有一个词“并”,可以直接拿来用,也是作副词。我会觉得这样的小发现很美好,也从另一个角度让我们看到人类思维确实还是有共性的。

但是也不是所有的文章都适合用文言文翻译。我自己是有选择性的。很散的散文,或是诗(我还真是没有自信用传统的诗体来翻译英文的诗),我觉得是无法译成文言的。传统的文学有一套自己的话语、词汇体系,我们看那些杨柳春江瀚海朔风,觉得很舒服;但要是同样的文体里写玫瑰水晶下午茶,那我们会感到一种微妙的不和谐。叙事性很强的文体我觉得也不适合译成文言,因为我觉得传统文言的叙事也很有特色,拿史记的文体去翻译外国的小说,似乎也不是很合适的。虽然有一个林纾拿文言文翻译了很多外国小说,但一来他自己不懂外文,是别人用口语转译了他再用文言写下来的,其实不过是由口语翻译成文言;二来,他的这些译作用的也不是传统的很古的文言,其中的很多表达已经接近口语,或者现在所说的白话了。所以我觉得最合适拿来用文言翻译的反而是一些说理、论证的文章,一是因为道理全世界可通,二是我觉得中国人的逻辑也没有如传闻的那么糟糕——诸子的说理文写得多精彩啊——用文言翻译这种文体,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正名”。

 

其实还没有进入正题,有关翻译说得太多了。主要是因为今年以来一直在这个方面探索,所以想了很多。白话和文言的关系我一直以来都很关注的,近来越来越有一种感觉,觉得现代的白话,不论是用在“白话文学”或是什么别的官方的专有名词里面,还是单纯地作为与文言相对的一种“语言形式”,实在是太容易受到英文的影响了。尤其在接触了更多英美的思想文化,看多了英文的文章和书之后,不自觉地就会把英文的句式往汉语里塞。普通话是最直接和英语接触的,但我自己讲方言又受到很大的普通话的影响,以致现在老是说出一些非常别扭的方言的句子。

最近上课讲到五四的新文学运动,有关于文言和白话的论争其实是很有趣的。我以前一直没有意识到其实我在看待这个问题的时候是一直站在现在的、知识界也普遍使用白话的立场上的,现在突然发现,当年那群人想要用白话替代文言的时候,其实知识界的大流还是在用文言的。这又是何等的勇气呢。况且他们都是两者都能熟练运用的人,现在的人少有能熟练运用文言的了吧,于是也就没有办法完全客观地比较两者。我们对文言的了解不过是一点皮毛,也就没有立场谈论这两者的好坏。

不过仔细想想当年那群人的语言背景,现在想来是很有趣的,比如鲁迅,我相信他最开始是讲绍兴方言的,然后读书,去了北京,讲蓝青官话,但是写文章的时候脑子里想大概也还是绍兴话。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鲁迅杂文,实际上应该用绍兴话的读书音念出来吗?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我们现在很多人写文章的时候脑子里想的都是普通话,至少我是。这个问题还牵涉到很多别的问题,比如白话和文言到底是什么关系,白话和方言又是什么关系,等等。

上周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篇文章(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ODk5NTAzNA==&mid=2652133034&idx=1&sn=7b495242120caab2c34ff2491d801a50&chksm=845abd9fb32d3489dc3e0c3e6b50f594b4ea3461e2f04ee30242362a7bcdfb1e3e4bad0dd54d&mpshare=1&scene=1&srcid=1027mm6GFswGFUXf5HBymt05&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direct),就是谈论白话和文言的关系的。当年有个把文言和白话的关系比作拉丁文和各民族语言的关系的风潮,胡适用了vernacular这个词来套中国的白话。这篇文章的基本观点是,这是不合适的。因为vernacular这个词的原意是“方言”,胡适要这么用,也只能说“中国各地的白话”,而不能将其作为一个整体。

这篇文章的另一个观点是,白话其实和文言一样,是在流通层面上的一种通用书面语。汉字作为非记音的文字,“言文一致”这个要求是无论如何达不到的,所以要交流,要么统一语音——就像现在的普通话,要么使用通用的文字——古代是文言,新文化运动之后就是白话,但这确实只是一种文字,还是书面语,并不完全是普通人口语的再现。

我其实挺同意这篇文章的观点的。首先我一直在思考“保存方言”的意义到底在哪里,因为有一种观点认为优势语言到最后肯定会完全排挤掉劣势语言的,在中国现在的情况下,普通话完全是优势语言。但是又有各地,在推行了几十年普通话之后又开始紧锣密鼓地喊保存方言的口号,那到底是为什么呢?虽然我自己是希望能够保存自己的方言的,第一步就是自己学着讲。但是从一个更大的范围来说,实行起来是很难的。首先没法记音,国际音标没几个人看得懂,用汉语拼音的话,又有很多音是拼不出的。第二,更关键的是很多方言里的语言现象已经被普通话都挤走了。学过普通话的一代在讲方言的时候把普通话的语法代入了,那么他们的下一代说不定就只会这种用法了。还有一点,父母是同乡倒还好,家里是能有方言的语言环境的;但是现代交流那么频繁,要是夫妻俩一东一西,或者一南一北,家里只能用通语,小孩子也就只学得会通语了。

“白话其实是一种书面语”的说法我是第一次见,但仔细想来确实是有道理的。明清以来的白话小说为什么天南地北的人都能读,就是因为它仍旧是一种通语,虽然有口语的元素,但是却是直接承文言文来的,而不是哪一种口语——当时的口语都是有地域之别的——直接被记录下来的结果。虽然书面语和口语的区别一向以来都是非常微妙的,我们可以区别,却无法用标准来测量。

说到底其实我对这个问题还没有理清楚。暂时写到这里,以备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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